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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引起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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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仲裁条款效力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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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借款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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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应该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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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还是按份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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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还款”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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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收据和欠条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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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借款不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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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该承担多少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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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宝石农村信用合作社诉春晖车辆配件厂抵押担保借款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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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汽车销售公司诉绿叶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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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某公司与北京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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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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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建设工程未经验收而使用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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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单方能否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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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不构成逾期交房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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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四林与桃花岛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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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实应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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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能否作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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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的损失能否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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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加工后出现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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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屋开发公司与胡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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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异议要符合规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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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问题可直接向经销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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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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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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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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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后的债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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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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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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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就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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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抵押,应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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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合同是否应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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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应在原保证范围内向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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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前通知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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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劳动争议还是代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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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是否对被代理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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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能否强令购房者支付代办产权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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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贷偿还新贷合同中的保证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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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应当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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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购房合同应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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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约定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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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只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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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理解发生争议应作不利于提供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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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应当注意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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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权人处分共有财产效力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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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未经客户同意非法过户托管国债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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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建设合同应该支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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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纠纷可以提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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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不可参加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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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物为将来之物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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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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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房款计息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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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璜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无权请求业主支付装璜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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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利润率能否增加至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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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未办理登记,银行无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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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申请人所购房屋是否包括储藏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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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不能,举证责任人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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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娱乐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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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能否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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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主体不适格导致仲裁请求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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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行政规章的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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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金还是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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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贷还贷的同一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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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有权就建设工程价款主张优先受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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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仍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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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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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仲裁条款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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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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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权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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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不是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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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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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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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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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开发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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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采取补救措施后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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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亦应履行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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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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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煤炭公司是否有权拒绝送货,运费该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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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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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延误工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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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所有权由出卖人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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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无公布价格构成清单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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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中装修、维修费用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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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之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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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质量违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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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转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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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应承担清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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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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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应及时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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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消费争议中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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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损失数额要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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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可依据已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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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借贷利率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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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是否有权行使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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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提取仓储物,不减收仓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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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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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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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期待利益损失是否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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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委托出具的检测结论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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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应当防止损失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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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应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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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不能过户,买主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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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是否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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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股东是否投资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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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说明义务,商场退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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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与定金条款竞合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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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特殊约定从特殊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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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可以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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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贷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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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公约关于强制拆除权的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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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政策调整,买房者不履行协议丢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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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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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当返还未征得所有人同意而抵押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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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内未申请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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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双方变更协议减轻债务人债务,抵押人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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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交物业费后给钥匙 房产商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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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美柚木变成番龙眼,消费者要求“不退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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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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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购买的商品房有没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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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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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能按约履行交房义务,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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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协议书是否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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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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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保管没有重大过失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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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有安全隐患 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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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件的证据效力应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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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承兑贴息应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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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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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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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签订还款协议,是否受仲裁条款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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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渗水,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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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应提交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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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人员违约,担保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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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后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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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擅自变更合同内容,业主有权要求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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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是否有权拒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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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是否应当返还多收车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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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有权因重大误解请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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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已变更,房产公司无权要求按照原合同支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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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过程中,被申请人被申请破产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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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时 房屋买卖亦可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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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误可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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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应按合同约定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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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分房屋权属证书后可酌情降低违约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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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增设电表墙的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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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对债务受让人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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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用户未付费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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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有权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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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的维修费用能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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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当事人虽未付约定的定金,但合同已履行的,不影响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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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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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仲裁员是否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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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应当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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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过高,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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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尚无权主张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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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满后,在租赁物上增添的附属物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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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实际面积超出合同约定面积时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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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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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否构成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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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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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便具有确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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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违约金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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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应当酌情减轻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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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违反合同约定是否构成逾期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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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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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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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易中代收费用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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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合格即可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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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应承担交强险的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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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约定金还是违约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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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权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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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应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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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主张的债权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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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定事由拒交租金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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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增加承揽报酬得不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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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后应承担继续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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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未标注产权是否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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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交的会议纪要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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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开发商是否应当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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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及时主张权利就应当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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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证明力主要取决于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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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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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是否能成为保险金请求权的申请人
单位地址:
扬州市江都路51号(东园饭店南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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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室 79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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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一处 7900906 7900907 仲裁二处 7900910 7900911
传达室 7900913 传 真:7900905